與妖怪對談,觸動很多人的神經,梁芷珊小姐的罪名是吃了一個人血饅頭。
堂堂一個馬主,選擇吃人血饅頭,這個饅頭應該很大很大吧?
原來,梁小姐開 YouTube channel,請來妖怪做嘉賓,其他人看在眼裏,咬定是借妖怪谷收視。
我對 Youtuber 的賺錢方法沒有很深認識,但請問這條片為梁小姐帶來的饅頭有多少?人血饅頭的說法,實在有點牽強。
確實,與妖怪談笑風生這個畫面,讓很多人都看得不太舒服。但凡事不能只看表面,像梁小姐這樣八面玲瓏的女人,難道坐低同你談笑風生,就真是談笑風生嗎?
正如蘋果日報所說,梁小姐不是沒有直斥其非,而是斥在太後的時段,而且斥得太過溫柔。處身現在的局勢,鬧人要鬧到面紅耳熱口沫橫飛才像樣;鬧得太溫柔,人家會覺得你沒有鬧過。
梁小姐曾經說過:「今時今日仲係撐警的,仲係話冇人犯法警察點會要執法嘅人,不做朋友了。今生今世都再沒有餘力,與你再有共同話題,或與你同一視覺。」
好歹踩人了上流的梁小姐,身邊有幾多藍絲人,怎能盡錄?她一句「不做朋友」,也算是犧牲吧?
有過犧牲,就是同路;核爆也不割這個原則,應該一視同仁。